1.党校在年没需根据年度办学情况,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并向委报告工作情况。
2.遇有重大问题和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特殊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党组织。
3.党校组织大型的活动,事前应向乡党委汇报备案,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总结,以指导作的开展。
4.有关党员中或教职中具有倾向的思想问题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根据有关规定需要向乡党委请示或报告的其他问题,也应及时上报乡党委或有关部门。